关于举办“中国梦•知青情”《首届全国知青文艺汇演》的通知
一、背景
“知青”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产生于建国初期到七十年代中,历经二十余年。有知青经历的总人数达三千八百多万,他们现在绝大多数已进入老年阶段,占全国老年总人口的五分之一。这一庞大群体现在已经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从本届的国家领导集体,到当前建设社会主义的各个阶层,“知青经历”作为宝贵的革命经历,已经为实践所证明。“知青”所体现的爱国主义、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作为宝贵的历史财富,已经成为当今创造时代新辉煌的正能量。新的历史阶段和社会所焕发出的激情和动力已经为知青精神提供了一个充分的历史舞台,用文艺形式畅想青春、畅想祖国、畅想未来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发展,方兴未艾。
二、意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文化发展。群众文化的开展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基础,把知青文化活动提高到一个新高度,赋予一个历史使命,产生一个新的影响力,增强正能量,为党的发展文化事业作出积极贡献,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责任。
三、目的
全国有知青内涵或参与的文化艺术团体数以千计,以知青为题材和知青歌唱祖国,歌唱时代,歌唱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数以万计,其中不乏出类拔萃的作品,完全可以与全国性的优秀作品相媲美。无论从思想角度、艺术角度、审美角度通过组织一次全国知青文艺汇演,经过权威性的专家评选,和民主评议,把知青演绎出的优秀文艺作品评选出来,继而组建一个全国性以知青为主题的艺术平台。把分散汇为集中,把片段汇为历史,把感情转为力量,把理想化为现实,把知青文化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四、具体目标
1.通过此次汇演,评出优秀作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专家和权威的指导下,协同全国各省市地区知青群体共同组建全国性知青优秀文艺作品网络交流平台。
2.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通过汇演选拔优秀剧目和演出团体,组建中国知青艺术团,其性质为公益性文化团体,其任务为⑴全国演出⑵国际文化交流⑵专业技术培训。
3.通过汇演,选拔优秀剧目,经过专业提高联合政府相关机构共同录制《我们永远向太阳》-----2014年首届全国知青春节晚会,在央视网(CCTV.COM)于春节期间向全国播出,并同时积极联系电视媒体播出。
4.汇演全程录像经过编辑制成音像作品,存档入网。并赠送各参演团队留为纪念。同时,评选出的部分优秀剧目,重点跟踪采访,制成专题呈报政府有关部门进入政府远程教育系统,全国播放。
5.利用自身优势,组建专家艺术辅导平台,在艺术家中,不乏大批有知青经历的专业人才和关心知青群体的权威性艺术工作者。他们与“知青”有着深厚感情,把他们和各地知青文化活动联系起来,推动知青的文化发展,特别是地方和基层的文化发展和提高。
6.我们已在北京建立了一个具备相当规模的全国知青文化活动基地,基地集吃、住、活动、演出等各项功能为一体的演出大厅3000多平米舞台面积超过央视一号大厅,各项功能齐全,设施先进,此次演出北京区将在这里举行。
五、组织机构
支持指导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主办单位: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全国敬老爱幼组委会
全国知青文化发展促进会(筹)
承办单位:北京嘉乐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民政部档案馆声像中心
中国知青艺术团
中国知青演艺联盟
内蒙古隆格尔草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丰台金球国际交流中心
全国知青文化活动基地
海南旭歌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海南天宇影视有限公司
主 任:钟扬
副 主 任:李树萍、王进江、姚景明、关序、申伯强
执行主任:武冠民
下设机构:办公室、演出部、接待部、宣传制作部、后勤保障部、综合部
评审委员会:
拟邀请:闫肃、姜昆、蒋大为、关牧村、杨艺、陈爱莲、耿莲凤、孟凡贵、谢芳、田华、贾作光、潘治涛等专家。
六、时间地点
A 北京演区 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1日
地点:北京市金球国际交流中心
B 海南演区 时间:2014年1 月 6日至 10日
地点:海南省琼海官塘温泉开发区
七、参演内容及奖项设置
参演内容(合唱类均在海南演区进行)
1. 声乐类:合唱、重唱、独唱(美声、民族、通俗不限);
2. 舞蹈类:广场舞、国标舞、舞台舞(含:中国舞、民族舞、民间舞、当代舞、现代舞、街舞、健身舞、爵士舞等);
3. 服饰表演:时装、古装、民族、运动及各类服饰;
4. 语言类:戏剧、小品、相声、朗诵;
5. 其他类:器乐、民间艺术、绝活、武术、健身;
注:以上参演项目均不包含专业团体及个人。
奖项设置
1.各类节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奖项具体名称见细则)。另设最佳台风奖、最佳编导奖、最佳组织奖等。
2.一等奖获得者可直接入围网络春晚备用节目,经专家委员会与电视台挑选审定后制成整台春晚节目,于春节期间在央视网(CCTV.COM)播放。并颁发中国知青艺术团证书,享受相应会员权利。
八、日程安排(详见细则)
A 北京赛区: 12月17日全天报到
12月18日走台、演出、知青联谊会
12月19日走台、演出
12月20日走台、演出 晚17:30颁奖晚会
12月21日全天送站
B 海南赛区: 1月6日至9日全天报到
1月7日走台、演出
1月8日走台、演出
1月9日走台、演出 晚17:30颁奖晚会
1月10日全天送站
九、报名须知
1.“知青”艺术团队包括:① 由“知青”组织的艺术团队
② 中老年艺术团队中有知青队员
③ 积极参加知青活动的艺术团队
2.参演团体将伴奏曲目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或将伴奏光盘、U盘寄至组委会。
3.各参加团体报名缴费时间如下:
北京演区: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 6日
海南演区: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4. 本届艺术节获得一等奖并同时被选中为参加颁奖晚会的节目,将安排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期间在央视网 (CCTV.COM)播放,不再向参加春晚播出的艺术团收取任何费用。
5.各参演团体负责人一定注意本团体参演人员的身体状况,参演演员需身心健康,无重大疾患和传染病。
6.收费标准(详见补充通知“附件1”)
十、媒体支持
央视网(CCTV.COM)、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中央教育一套、海南卫视、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南省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文化报、中国老年报、北京日报、海南日报、搜狐网、新浪网等。
十一、“中国梦•知青情”《首届全国知青文艺汇演》组委会
电 话:010—66031772
传 真:010—66035332
邮 箱:nmglge@163.com
Q Q:56380243;2023588306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路中青旅山水酒店B350
邮 编:100073
户 名:北京嘉乐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平桥支行
账 号:0200020309021104870
中国梦•知青情文化艺术系列活动组委会
2013年11月6日
补 充 通 知
附件一:《全国知青文艺汇演》收费及服务细则
北京演区
收费标准:
a. 全程参加:1280元/人
费用包含: 1. 北京抵离接送站及参演观摩用车;
2.三星标准或商务酒店四晚住宿费用;
3. 汇演期间4早8正用餐(80元/天);
4. 国家博物馆(或首都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参观费用;
5. 演出场地、专家评审、摄制及后期制作费用;
6. 活动所发纪念品、赠品、光盘及全程服务、保险等费用。
b. 只参加汇演:300元/人
费用包含: 1. 从驻地到演出场地走台、演出的接送费用;
2. 演出当天的工作餐一份;
3. 演出场地、专家评审、摄制及后期制作;
4. 活动所发纪念品、光盘及服务、保险等费用。
注: ①. 参演团体因各种原因只参加演出,自行联系食宿等,按方案b执行;
②.参加颁奖晚会,接送免费,被选中网络春晚播出,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③.参演期间,如增加安排食、宿、用车、保险、服务等每人每天加收230元。
海南演区
收费标准:
a. 全程参加:1280元/人
费用包含: 1. 海口或三亚至演区的接送费用;
2. 官塘天来泉温泉酒店标准间四晚住宿费用;
3. 汇演期间4早8正用餐(80元/天);
4. 汇演期间红色娘子军纪念园参观费用(步行8分钟);
5.抵离驻地期间,每日温泉疗养区门票;
6.演出场地、专家评审、摄制及后期制作;
7. 活动所发纪念品、赠品、光盘及全程服务、保险等费用。
b. 只参加汇演:300元/人
费用包含: 1. 从琼海高铁站至驻地接送费用;
2. 演出当天的工作餐一份;
3. 演出场地、专家评审摄制及后期制作费用;
4. 活动所发纪念品、光盘及服务、保险等费用。
c.单项收费标准:1.增加一日食宿、温泉洗浴收费:190元/人
2.单次接送费用:海口—演区 50元/人;三亚—演区 80元/人
注: ①. 参演团体因各种原因只参加演出,可按方案b、c组合执行;
②.被选中网络春晚播出,不再加收任何费用。